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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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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畜禽生产实际,莱州市农业农村局委托莱州金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共计划招聘50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疾病;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胜任和接受动物防疫、动物检疫协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户外巡查及夜间(或凌晨)上岗工作要求;

5. 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1979年7月6日至2002年7月6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4年7月6日至2002年7月6日期间出生);

6. 在原职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原村级动物防疫员,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1974年7月6日(含)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1979年7月6日(含)以后出生;

7.因防疫员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岗位,兽医及相关专业、畜牧及相关专业(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动物医学检验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实验动物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生物技术、动物药学、畜牧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兽医学、动植物检疫(动检)专业、中兽医学、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的人员可享受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分的政策,加分标准为专科5分、本科10分、硕士15分,以能够提供学历证明的最高学历为准,不重复加分,其他专业或专业不对口者不享受加分。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签订合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莱州金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莱州市文化西街3495号,市交运长途汽车站北门西)。

3.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莱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莱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原村级动物防疫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岗位工作简历”必须由原所属镇街畜牧兽医站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并提供本人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无间断)的务工补助金额发放情况的书面证明。通过初审的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请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后,提前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目录》等法律法规;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知识包括重大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布鲁氏菌病、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防控技术等内容。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准备材料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五)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考察

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和管理

1.公示期满,拟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应聘岗位工作。

2. 村级防疫员的日常管理以各乡镇街道兽医站为主,派遣单位配合。村级防疫员有违法违纪和不符合单位用人标准的,退回派遣单位处理。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报酬及相关待遇

报酬为基本报酬加绩效。基本报酬每月1910元, 根据上级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绩效每年3000元,由招聘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确定。每月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

莱州金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535-2210787。

附件1:莱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莱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莱州金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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